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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制片方利益多個劇組抵制 代拍照片合法嗎?

2021年12月15日11:48 | 來源:解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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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劇組抵制,代拍照片合法嗎?

侵害制片方利益,影視或綜藝作品創(chuàng)作過程也應受到保護

■本報記者 簡工博

日前,由龔俊、鐘楚曦等演員主演的電視劇《我要逆風去》發(fā)布聲明,稱有代拍人員闖入拍攝基地偷拍并發(fā)布劇組非公開內容,強調嚴禁代拍人員擅闖現場,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追責的權利。

這不是第一個對代拍說不的劇組。電視劇《斛珠夫人》拍攝時也曾批評代拍干擾拍攝,演員楊紫在拍攝一部古裝劇時甚至撐起巨傘防止造型泄露,而《皓衣行》拍攝時還傳出因代拍發(fā)生相關人員肢體沖突。

在粉絲經濟中應運而生的代拍,究竟是怎樣一群人?他們的行為涉嫌違法嗎?

一組照片數百元至數千元

“所謂‘代拍’,可以理解為‘代粉絲拍攝’,就是明星一些活動、拍攝,粉絲無法到場又希望獲得照片,就由我們代拍!睆氖逻^代拍行業(yè)的李先生介紹,代拍需要會躲藏能搶拍的能力,還得有一定的拍攝技巧,“我們做的是粉絲生意,拍得難看賺不到錢!

在一些網絡交易平臺上偶爾能看到代拍的銷售信息,但李先生和同行們一般活躍在QQ群、微信群,直接與大粉們接觸。一般的機場代拍200元就能買100張以上,綜藝節(jié)目“路透照”則要漲到500元,而片場代拍價格則更高,甚至有傳言有藝人的“路透照”賣出了上萬的價格。

“代拍還能‘包天’,指定跟隨某個藝人一天,保障拍攝數量,價格隨藝人走紅程度而定!睋榻B,“包天”之外近期還出現“包劇”,指定跟拍一部劇集全程;甚至還能“定制”,曾有“CP粉”開出數千元的價格,指定要求拍攝兩位藝人戲外互動的照片。

一般來說,代拍越新價格越高,但也有例外。李先生曾“順帶”拍過一個年輕藝人的活動照片,沒想到這位藝人參加節(jié)目走紅,他的一組昔日舊照賣出高價:“當初人家都不拍,現在物以稀為貴嘛。”

代拍價格與拍攝難度成正比,需要“潛伏”至片場的代拍價格一般最高。拍攝完成后,代拍者會將照片打碼后發(fā)布到群里作為“樣品”,說是打碼,其實就是在照片背景上隨意劃拉幾道線條:“藝人的臉、造型肯定不會打碼,因為粉絲買的就是偶像美照,樣品得讓他們看清楚!崩钕壬ΨQ不擔心粉絲拿著樣品“盜圖”:“他們不會容許照片有一點不完美,哪怕是背景也不能有馬賽克!

據介紹,代拍的競爭對手是部分藝人的“站姐”:“這些大粉設備很專業(yè),而且‘用愛發(fā)電’,拍得特別認真。他們也會賣照片作為補貼!贝饲,電視劇《一見傾心》就因為“站姐”們精心拍攝的“路透照”非常精美,與播出劇集形成巨大反差,甚至網上有人稱其為“詐片”。

是否“擾亂現場秩序”?

“之前《皓衣行》拍攝時現場工作人員和代拍起了肢體沖突,這樣的情況其實很少見!睋幻姆Q,劇集拍攝時他們一般會在距離較遠的地方使用長焦鏡頭,只有在演員到場、離場時會混在粉絲中沖上前拍攝,“除了有新入行的可能不小心開了閃光燈,一般來說不會影響現場拍攝。而且代拍就是謀生手段,我們自己也得給自己做出規(guī)矩。”

據介紹,拍攝現場的綠幕架、附近的挖掘機、梯子甚至更遠處的屋頂,都可能是代拍們“蹲守”的地方。習慣鎂光燈的演員和制片方很容易察覺異樣,此前龔俊在采訪時就吐槽“代拍太厲害”,甚至鉆到劇組布景的假山里。業(yè)內人士坦言:“影視劇涉及面廣,很多工程是分包的,厲害的代拍有門道混進去!

盡管未必會對現場拍攝造成影響,但對制片方的利益卻是侵害!叭缃裼行┚C藝節(jié)目會邀請熱門藝人擔任‘飛行嘉賓’,本來是作為懸念到播出前才揭曉的,結果代拍一拍,早早就‘劇透’了!庇袠I(yè)內人士指出,影視劇和綜藝節(jié)目從策劃到拍攝都有保密協議,如周冬雨出演《少年的你》時有光頭造型,期間她參加任何活動全部戴假發(fā)或帽子以防“劇透”,但如今代拍直接泄露尚未播出的影視劇和綜藝節(jié)目的關鍵信息。“比如王一博在《冰雨火》的警察造型,劇還沒播早已泄露;還有龔俊、迪麗熱巴的《安樂傳》,演員換了幾個發(fā)型、幾套衣服,網上都在討論。”

“從拍攝到信息發(fā)布,每一步我們都會策劃營銷方案,代拍能讓這些努力都付諸東流,等到作品上線前的營銷點全部耗費了!庇兄破吮硎,代拍呈現的圖片和視頻,只有片段且模糊不清,不少粉絲以此為據,在作品還未上線就抨擊“品質低下”。“就算他們沒有沖進劇組對著演員拍,但爬樹、藏布景,萬一出了事我們要不要負責?”

不屬“合理實施”行為

《我要逆風去》之前,《安樂傳》《請君》等未播影視劇都曾發(fā)聲明“抵制代拍”,表示“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代拍究竟是否違法?據法律界人士介紹,《民法典》明確公民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且代拍不屬于法律中可以不經肖像權人同意“合理實施”的五類行為。

按照《著作權法》的規(guī)定,視聽作品是受法律保護的作品,其中包含的“發(fā)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此外,法律還對“表演”相關權利進行明確,如表演者擁有“許可他人從現場直播和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并獲得報酬”的權利。在一些業(yè)內人士看來,影視作品、綜藝節(jié)目的創(chuàng)作周期較長,創(chuàng)作過程也應受到保護。

雖然對代拍行為法律上已有相關規(guī)定,但真正訴諸法律的情況非常少見。在李先生看來,代拍與粉絲、明星和劇組之間,有著相互需要又相互制衡的默契,“或許未來可以找到多贏合作之路!保▉碓矗航夥湃請螅

(責編:嚴遠、軒召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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