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占位費"被吐槽太貴 市民建議完善收費提醒
充電“占位費”被吐槽太貴
市民建議完善收費提醒
為了提高充電樁的“換位率”,近年來,部分新能源車企建設的充電站會向充電的車輛收取“超時占位費”。這本無可厚非,但最近,有上海市民向解放日報·上觀新聞民聲直通車反映,一些充電站在缺少提醒、公示不夠明晰的情況下,向車主收取高昂的“占位費”。
占位費:1分鐘收1塊錢
蔡先生是出租車司機,8月初的一天凌晨,他在寶山區(qū)潘涇路377號樂動力體育館地面停車場選擇小鵬汽車的快充樁充電。他停好后,掃描充電樁上的二維碼,登錄聯(lián)聯(lián)充電Pro App,插好充電頭便回車內等待。他記得,App上顯示充電可限免停車2小時,于是安心玩起手機。凌晨4時許,估摸著“限免時間”臨近,蔡先生拔下充電頭,駛離停車位,訂單顯示他需要支付47.12元,其中29元是占位費。
什么是占位費?蔡先生趕忙翻看充電站點的介紹界面,才看到停車規(guī)則除了“充電限免,道閘減免”的說明之外,另附一行小字“充電結束后30分鐘內未及時拔槍并駛離車位,將按照1元/分鐘的標準收取占位費”。原來,他的車輛在凌晨3時46分就已充電結束,雖然停車費是限免的,但產生了占位費。“為何沒收到提醒挪車通知?并且,這里是郊區(qū),充電停車位并不緊張。”他還認為占位費的收費標準公示不明顯,“如果我停一晚,停車費之外,豈不是要產生上百元的占位費”?
為何不明明白白公示?占位費有上限嗎?蔡先生與App客服聯(lián)系,對方稱該項收費是充電站企業(yè)運營行為。他又詢問了充電站客服人員,對方回應充電站現(xiàn)場有占位費收取的說明,暗示是蔡先生沒有認真瀏覽。至于收費上限,內部有設定,只是沒有公開。
占位費提醒普遍不突出
記者首先在地圖軟件搜索新能源充電站,發(fā)現(xiàn)大部分只會顯示停車場收費信息和車位空余情況,部分會顯示優(yōu)惠信息,如充電滿若干分鐘或若干電量,可減免2小時停車費,鮮少有提醒占位費的說法。
記者走訪了多個品牌充電站,多數(shù)充電樁上只有安全注意事項和充電操作指南,并沒有公示占位費的收取標準。在蔡先生使用的充電站同品牌的其他點位,如金環(huán)商務花園地下車庫,記者看到碩大的二維碼的左下角,只小小地標注了占位費的收費詳情,且不是每個充電樁旁都有提示。
相關提示通常會出現(xiàn)在充電站App上,但也不夠明顯。記者下載核查了多款主流充電站App,在聯(lián)聯(lián)充電Pro平臺,記者隨機翻看充電站點位信息,“停車規(guī)則”一欄被顯著顯示,“充電限免”的字眼也用橘黃色標注,但限免的具體規(guī)則卻用灰色的小一號字體呈現(xiàn)。在蔡先生停車的停車場,記者看到了限免規(guī)則中對于占位費的相關表述——“充電停止后請30分鐘內駛離充電車位,否則將收取占位費,占位費不同于停車費,兩者獨立收取,停車費收取標準以場地為準。”另附一行小字說明占位費收取標準為1元/分鐘。
在小桔充電App,部分充電站點將停車費和占位費單獨區(qū)分開,并列明收費標準。如興業(yè)太古匯在“超時占用費”一欄特別標注0.26元/分鐘,單次封頂60元,費用由充電站收取。點開詳情后還可以看到更細化的分段收費說明,若干時段可免費占用。
“其實大多數(shù)充電樁都會收占位費,但明確標注的不多。為了避免產生這筆額外的費用,我通常都會預估好時間及時挪車?!币幻囍鞲嬖V記者。
市民建議完善收費及公示
占位費是手段而非目的,本質不是罰款,更不能成為企業(yè)的變相盈利增收。因此,在收費同時,企業(yè)應當盡好足夠的告知義務,提醒用戶及時挪車駛離尤為必要。車主小張根據自己的體驗稱:“一些充電站充滿電后,停車超過15分鐘會收到短信提醒或AI電話語音提示,這樣比較合適?!?/p>
《上海市公共停車場(庫)充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中明確:充電車輛在專用充電停車位充電完成后未能及時駛離的,充電運營商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自主制定充電設施占用收費標準。占位車輛停車收費標準和充電設施占用收費標準應當在公共停車場(庫)出入口醒目處以及專用充電停車位處進行公示。為此,有市民建議,各個超充站一般是從商場租賃停車位進行改建,占位費標準可由商場管理方與之協(xié)商。有關部門可梳理當下主流充電站線上、線下關于占位費收取標準的公示情況,細化封頂價格等計費方式,核查提示告知方式,引導企業(yè)合理收取費用。(記者 車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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