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兄弟拔刀相向 檢察官化解矛盾

2020年11月23日15:25  
 

“我和小蔣是親兄弟,從小感情不錯。這些年因為照顧癱瘓母親,有了一些矛盾。雖然住在一起,但平時也不怎么說話。這次和小蔣打架,鬧到了檢察院,我覺得很后悔。檢察官對我作出不起訴決定,是給我重新審視自己、重新做人的機會,我一定好好珍惜,同時,也珍惜和小蔣的兄弟情”。大蔣在不起訴宣告會后和檢察官說道。

2020年7月16日上午,大蔣在家中因瑣事與弟弟小蔣發(fā)生肢體沖突。期間,大蔣先后持魚叉、水果刀與小蔣互毆,經鑒定,小蔣構成輕傷,大蔣構成輕微傷。

寶山區(qū)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吳琳審查時發(fā)現(xiàn),大蔣小蔣二人是親兄弟,當天小蔣因生活矛盾首先動手毆打大蔣頭部,存在一定的過錯。而兩人的母親89歲,患有腦癱,需要兩人贍養(yǎng)照顧。如果機械辦案,對大蔣提起公訴,不利于兄弟間的矛盾化解,對他們母親的日常照顧也將帶來一定的影響。

為此,吳琳和助理章佳騏對大蔣小蔣二人就案件事實進行了核實,并了解二人的矛盾所在,小蔣認為其照顧母親的時間更多,大蔣沒有盡到照顧義務。而大蔣則解釋自己因收入狀況不好,經常在外擺攤。吳琳對二人分別開展了教育,告訴他們,子女對父母都有贍養(yǎng)義務,無論經濟狀況、家庭條件,都應當共同承擔義務,希望他們吸取教訓、互敬互愛、相互幫扶。在檢察官的循循教導下,二人終于解開心結,大蔣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小蔣也愿意諒解大蔣,希望檢察機關對大蔣從輕處理。

在公開聽證會上,公安機關民警、人民監(jiān)督員一致認為,本案系兄弟間因家庭矛盾產生,犯罪情節(jié)輕微。大蔣沒有前科劣跡,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其已取得被害人的諒解,社會矛盾已經化解,同意對大蔣作相對不起訴決定。

吳琳說,辦好每一件案件,不是簡單的批捕、起訴走完流程,重要的是真正解決問題。對一些輕微刑事案件依法適用相對不起訴,化解社會矛盾,促進和諧穩(wěn)定,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會更好。

(來源:寶山區(qū)檢察院)

(責編:王文娟、韓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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