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11部門7日聯合部署,在全國開展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維護流浪乞討人員合法權益,保障他們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部署要求,各地要開展照料服務達標行動,排查安全隱患,強化站內照料職責,規(guī)范開展托養(yǎng)服務,完善監(jiān)管體系,并探索建立第三方監(jiān)督委員會或特邀監(jiān)督員制度,對救助管理機構和托養(yǎng)機構的運行管理、人員照料情況進行監(jiān)督。
各地要以“大愛尋親 溫暖回家”為主題,集中開展救助尋親專項行動,通過拓展服務手段、加強部門配合、深化社會力量參與,提升尋親服務水平和效率,幫助滯留人員盡快返家。對已經返家的,要組織人員或委托當地村(居)民委員會了解其家庭情況,對存在生產、生活困難的,要落實有關政策予以幫扶,避免其再次陷入困境。
各地要集中開展一次長期滯留人員落戶安置行動,及時為符合條件的流浪乞討人員辦理落戶安置手續(xù),將其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擺脫生存困境。